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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飛利浦宣布,由於美國監管機構的反對,它停止向中國投資者出售照明組件和汽車照明業務。
飛利浦表示,盡管該公司試圖通過做大量工作來消除外國投資委員會(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S.,簡稱CFIUS)的顧慮,但CFIUS飛利浦銷售尚未獲得批準Lumileds計劃公司80%的股份。
飛利浦CEO萬豪敦(Frans van Houten)表示,他對CFIUS飛利浦現在將與其他潛在買家談判,這表明他們對該業務感興趣。在阿姆斯特丹的早盤交易中,飛利浦股價下跌了1.6%。飛利浦去年10月表示,CFIUS以中國風險投資公司金沙江風險投資為主的投資基金Go Scale Capital達成的交易,表達了某些出人意料的擔憂。
2015年3月31日,由GO Scale Capital在亞太資源開發投資和南昌工業控股集團等中外資金集團的支持下,與飛利浦達成收購Lumileds 80%股份的協議。飛利浦將保留該交易價值約33億美元Lumileds剩餘20%的股份。
GO Scale Capital它是一隻由金沙江風險投資和橡樹投資合作夥伴組成的基金。它牽頭的財團計劃在監管部門批準完成收購交易後,將飛利浦600多個相關項目LED生產和汽車照明的專利轉讓給 Lumileds。金沙江風險投資聯合創始人兼董事總經理吳伸軍 Lumileds 臨時總裁。
對於飛利浦來說,這筆交易是其轉型的重要一步,它計劃通過上市或銷售來處理其他照明業務。飛利浦計劃專注於醫療掃描儀和咖啡機等消費品業務。
但CFIUS沒有成年人的美,因為Lumileds在美國有多個製造和研發基地,它對這筆交易表現出擔憂,並未批準中資財團的收購。奧羅弗森表示,如果出售給新買家Lumileds由於該部門最近的盈利能力較差,價格可能要低得多。
吳說,金沙江風險投資沒有放棄這筆交易,中國財團仍將與飛利浦一起向美國主管部門投訴。
CFIUS負責在美國國家安全層麵評估跨國交易,近兩年收緊了對中國買家跨國技術交易的審查。《華爾街日報》2015年下半年報道稱,CFIUS對中國財團收購芯片製造商IntegratedSiliconSoluTIon延長交易調查。2015年早些時候,清華紫光試圖以230億美元的價格收購美光科技,但這筆交易還沒有達成。據消息人士透露,雙方談判破裂的部分原因是管機構難以批準。
CFIUS,哪裏神聖?
數據顯示,美國外商投資委員會(CFIUS)成立於1988年的聯邦政府委員會(1975年由福特總統11858號行政令啟動,直到1988年才起作用),由11個政府機構的領導和5名觀察員組成,美國財政部長擔任委員會主席。CFIUS 包括國防部、國務部和國土安全部在內的代表審查了可能影響美國國家安全的外商投資交易。
是國政府是否控製收購方。是收購方是否受到外國政府的控製。
美國政府通常會考慮三個因素:是否涉及美國的國防生產能力,是否涉及向特定國家銷售和轉售軍事技術,以及是否影響美國在國家安全領域的技術領先地位。
CFIUS跨越13個部門,辦公室設在財政部,財政部作為主席單位,共有財政部、國務院、國防部、商務部、貿易談判代表處、司法部、土地安全部、總統國家安全助理、總統經濟政策助理、經濟谘詢委員會主席、科技辦公室主任、管理預算辦公室主任等12個部門。因為委員會成員代表不同的行業利益,外資並購往往存在差異。一般來說,委員會在收到並購通知後30天內進行調查。如果成員一致認為沒有安全威脅,並購協議可以在審查結束後繼續履行。但是,隻有一名成員持反對意見,委員會還必須進行45天的正式調查,然後就是否阻止收購提出建議。然後總統將在15天內做出決定,隻有總統有權阻止或禁止並購。但事實上,如果交易在初審階段未經批準,很少有交易進入需要總統決定的階段。CFIUS 通常要求交易方同意修改交易形式(如剝離部分特定資產或業務),而不是總統批準。(本文綜合了21世紀經濟報道、網絡技術和曆史資料報道)